“三不喜”尚书009配资
明代陈寿清廉为官,秉承“三不喜”原则:不喜随意弹劾官吏、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谋取好处、不喜金钱财物。陈寿任给事中(即言官),纠劾百官是分内之事,可他非常谨慎,注重证据,从不以权谋私。陈寿从小不爱财,至有守夜还金之举,当官后不改初衷,清廉一生。史书上记载:“军民数千人, 拥集抚台,泣留公。公曰:君命也。出城之日,号呼之声震地。”陈寿为官四十年,刚直勤政清廉,家无余钱,以至死后无钱下葬,但其为官 “三不喜”原则传为佳话。 嘉靖元年(1522),陈寿溘然长逝,享年83岁。人们清理陈寿遗物,发现这位为官40多年的二品大员,竟房无一间,地无一垄,钱无一文,实实在在是一无所有!同僚仰慕陈寿的高尚人格,出钱为其操办殓葬,数年以后,亲友故旧解囊捐资,陈寿灵柩才得以归葬故乡江西新淦。
江西通志(清)谢旻(修)清雍正十年(1732)刻本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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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开剩余51%汉武帝时期的大臣主父偃,向汉武帝提出施行 “推恩令”的建议,为西汉削藩、建立中央集权政治做出了重大贡献,因此深得汉武帝赏识,曾一年被升职四次。大臣们害怕主父偃在皇帝面前陷害自己,纷纷贿赂他,以致 “赂遗累千金”。有人劝主父偃不要太横行无忌,主父偃却认为“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”,穷困潦倒的日子太久了,况且大丈夫 “生不五鼎食,死即五鼎烹”,已到日暮途远之时,所以要 “倒行暴施”。最终,倒行逆施、横暴行事的主父偃被汉武帝灭全族。这个故事说明,一意孤行、独断专行的危害之大。党员干部要昼警夕惕,时刻想到放纵自我带来的危险。
史记一百三十卷 (汉)司马迁撰 明嘉靖四年至六年(1525—1527)刻本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
供稿 | 许艳琪
编辑 | 任婉菡
初审| 王方园、李光媛
复审 | 邢 军、郭 彧
签发 | 杜希林009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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